南安理学与南康木匠精神

发布时间:2017-03-18
发布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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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和历史的机缘,受理学的影响非常之深。从历史和人文等角度去考察,赣南客家文化的内核是理学文化。
赣南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和历史的机缘,受理学的影响非常之深。从历史和人文等角度去考察,赣南客家文化的内核是理学文化。
赣南紧靠岭南,地处山野僻壤之区,大山长谷,人烟稀少。古南安府在“五岭之一”的大庾岭脚下,下辖大庾、南康、上犹三县,其地与广东相接,是通往岭南的交通要道。
北宋庆历五年(1045),28岁的周敦颐由分宁主簿调任南安军(军治在今大余县)司理。第二年(1046),兴国县令程珦(大中)调任南安军通判。程大中系河南洛阳人,对儒学也有一定的研究,与周敦颐交往后,“视其气貌非常人,与语,果为学知道者,因与为友。”程大中对周敦颐的人品和学识都非常钦佩,于是就叫他的两个儿子—程颢、程颐拜周敦颐为师。当时,程颢15岁,程颐年仅14岁。多年以后,“二程”还津津乐道此事:“昔受学于周茂叔,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周敦颐要“二程”兄弟去寻找颜回和孔子为何能在艰难困苦中保持恒常的精神愉悦的原因。关于“孔颜乐处”的命题,是宋明理学的核心问题之一。“二程”强调“学至涵养其所得而至于乐,则清明高远矣”。程颢又说:“自再见周茂叔,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之意。”“吟风弄月”是孔颜“乐”的表现形式,绝不仅仅是为了欣赏山水田园的自然风光,而是要去“观物”“静观”,从中体会出天地之根、万物之源,并进而获得道德修养的内在自觉性,坚定自我践履“中正仁和”的信心和决心。“二程”在周敦颐的悉心教育和培养下,步入了理学殿堂,并成为一代大宗师。
北宋嘉祐六年(1061),周敦颐调任赣州通判,再次来到赣南,待了四年。周敦颐来赣州后,兴办书院,招收弟子,传播理学思想。当时赣州乡贤曾准不但自己拜周敦颐为师,而且还带动一批同乡(包括四个儿子)拜周敦颐为师。其三子曾几不仅成为一代理学家,还是江西诗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著名诗人陆游曾拜其为师。《赣县志》载:“周元公(敦颐)判虔州,准拜晤,眈相契合,坐谈移日。曰:‘准不遇公,几于诵读误矣。’由是潜心理道,往复辨析,恍然有得。乃语同邑胡玠、陈衮臣等,敦请元公月朔讲学于明伦堂。自此郡人士悉重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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